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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同其他有关淫秽物品犯罪一样,都不同程度地侵害了社会的管理秩序,腐蚀人们的心灵。毒化了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但本罪以其音像结合的特性,使淫秽内容的传播更加直观更具刺激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从重处罚。
行为人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立案标准是: 1、组织播放15-30次以上。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组织播放淫秽电影、视频等视频产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定罪标准是指组织召集多人观看、收听并播映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1、所谓“组织播放”是指召集多人或多次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在家中实施,也可以在社会上或单位里实施。具体地讲,所谓播放,就是以放映机、放录机、录音机等机器来进行传播,但是,播放的方式并非
[刑法条文]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 组织播放淫秽电影、视频等视频产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播放制作、复制
行为人在实施了某种违法犯罪行为之后,是否应被立案机关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要看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涉嫌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行为人,实施了以下2个行为其中之一的,属于符合立案标准,侦查机关应该对其立案侦查:1、行为人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次数达到3
组织卖淫罪,指的是通过雇佣、招募、引诱、强迫、容留等方式,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行为人采用容留、引诱、强迫等方式组织实施卖淫,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该立案追诉: 1、容留、引诱或介绍2人以上,从事卖淫活动的; 2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非法走私淫秽的影片、录音带、图片、或通过声音、文字、动画等形式表现淫秽内容的影碟、音碟、电子刊物等物品,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 1、非法走私淫秽的录像带、影碟数量达50张以上的; 2、走私淫秽录音带、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