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逃避商检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逃避商检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逃避商检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2020-04-27 63
普法内容
逃避商检罪的犯罪构成是:侵犯了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国家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刑法》第二百三十条 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逃避商检罪?
    什么是逃避商检罪?

    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国家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

    2020-07-21 87
  • 构成逃避商检罪的四个要件是?
    构成逃避商检罪的四个要件是?

    构成逃避商检罪的四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国家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2020-11-02 55
  •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逃避商检罪?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逃避商检罪?

    逃避商检罪的构成要件有: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客观上表现为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

    2020-07-03 58
专业问答更多>>
  • 逃避商检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本罪的对象必须是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商品种类表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对于不在这一范围内的商品的擅自销售、

    2021-06-21 15,340
  • 什么样的犯罪构成逃避商检罪?

    逃避商检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该罪的主体要件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该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3、该罪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 4、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进出口

    2022-06-10 15,340
  • 什么是逃避商检罪,逃避商检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逃避商业检验罪的要素:(1)主观表现为故意;(2)主体是有义务向商业检验机构报告检验进出口商品的个人和单位;(3)侵犯的对象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4)违反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国

    2021-12-21 15,340
  • 逃避商检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本罪的对象必须是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商品种类表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对于不在这一范围内的商品的擅自销售、使用

    2022-03-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检察院微罪不诉是否构成犯罪 01:16
    检察院微罪不诉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犯罪,原因如下:1、该种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是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应该受刑法处罚的原则,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应当受到刑法的制裁,例如盗窃金额比较少的盗窃行为属于犯罪;2、检察院之所以不起诉是因为根据我国学界主张主流的实质犯罪论,该行为社会危害

    2,446 15,340
  •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构成要件 01:34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构成要件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指的是在战时兵役部门向公民发出应征服役通知时,公民拒绝或者逃避兵役部门的应征,情节严重的行为。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了兵役管理活动秩序。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依法服兵役是

    997 15,340
  • 传销构成什么犯罪 00:58
    传销构成什么犯罪

    传销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

    48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