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身职务范围内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主管、经营、经管或者经手公共财产的便利条件,侧重于职权活动中的操作行为,相对于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言,这里强调的是一种内部行为。 因为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
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认定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之便;只要行为人利用其职责范围内主管、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职权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假借执行职务的形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而不是因工作关系或主体身份所带来的某些方便条件的,即可认定属于贪污罪中的利用职务之便。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
利用职务之便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利用职务之便。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受贿罪是利用职权的便利条件构成的。例如,负责物资调拨、分配、销售和采购的人,利用其调拨
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要是指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还包括利用第三者职务上的便利等情况。
什么是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包括哪些具体形式“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则指出,“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利用职务上的便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或者所在岗位有关的便利条件。所谓职权,是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的权力。所谓与职务或岗位相关,则是指虽没有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的权利,但却利用了本人职权、岗位或地
受贿罪量刑标准,取决于受贿数额与受贿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受贿罪处罚的规定,受贿罪的量刑区间主要根据受贿数额进行区分。并且,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犯罪分子,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首先,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的,或者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目的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就构成受贿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受贿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如果
单位受贿罪,主要是针对国家单位、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公私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导致情节严重,或在正常的经济来往过程中,通过帐外的形式暗中收取各种名义上回手续费的行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为单位,而且只可以是国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