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对,维护社会正义的需要。 1、工资债权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受偿。 2、工资债权优先于抵押权受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然是民工工资优先。由以上规定可知,工资债权在执行分配中优先于国家税收受偿,明显区别于普通债权。国家税收是优先债权,则工资
工程款优先权和抵押权相比,工程款优先权优先。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当发包人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就可以依法行使其工程款的优先权。
工资债权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和抵押权。 维护社会正义的需要。 (一)工资债权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受偿。 (二)工资债权优先于抵押权受偿。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然是民工工资优先。 由以上规定可知,工资债权在执行分配中优先于国家税收受偿,明显区
工资债权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和抵押权。维护社会正义的需要。 (一)工资债权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受偿。 (二)工资债权优先于抵押权受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然是民工工资优先。 由以上规定可知,工资债
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债权优先权是指承包人在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价款的情况下,依法享有优先赔偿的权利。
承包方的债权优先权是:在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对该工程的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法定权利。
建设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受偿即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 这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
民法典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优先权的规定,主要是指民法典第807条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为了保护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缓解基层的劳动纠纷,法律设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来说,如果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没有按照合
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并未直接赋予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数额明确,但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
工程承包合同写法如下:首先需要写明甲乙双方的姓名,写上经过双方协商,乙方愿意承接甲方的工程。然后写明工程的概括、承包的相关方式、工程的范围以及质量要求。其次可以写清楚合同价款,付款的相关方式。最后写上工程的相关期限,在结尾的部分可以写上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