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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后,生前所有债务是否由其妻子承担?

丈夫死后,生前所有债务是否由其妻子承担?

2022-04-29 21
普法内容
丈夫生前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应当偿还,属于丈夫个人债务的,妻子对此没有偿还义务。 一般而言,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家庭共同生活、经营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其配偶有偿还的义务。 如无证据证明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有证据证明属个人债务的,妻子作为继承人应在丈夫遗产的范围内进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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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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