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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1、该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为行为人有过失的意思表示; 2、该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为行为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行为。
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条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包括四个方面: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 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司法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等过失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
司法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等过失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
司法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等过失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照法律规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从而导致当事人或者其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了解: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绑架罪的构成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在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犯罪嫌疑人绑架他人,既可能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生命权利、健康权利,也可能侵犯公私财产权; 第二,在客观方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