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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
债权人会议主席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会议的主席,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债权人来担任。法院应当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而依法向法院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都依法享有表决权。
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2002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补充解释为:“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
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2002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补充解释为:“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
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指定。 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指定多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
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2002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补充解释为:“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
根据《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的规定,监事会主席的产生方式,一般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的成员中指定人选成为监事会主席;而监事会的成员,通常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委派;但监事会成员中的员工代表则是由公司员工代表大会进
在债务纠纷中,当事人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官会认为缺席的人放弃了诉讼的相关权利。如果债务纠纷中的原告缺席了,按照原告撤诉处理。如果被告提起反诉,原告缺席的,法官可以缺席判决。如果债务纠纷中的被告缺席了,诉讼照常进行,法官可以缺席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债务人没有能力偿清到期债务; 2、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3、债权人的债权应该属于已经到期的债权; 4、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通常情况下,已经超过诉讼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