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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以下要件的,可以构成非法征用土地罪: (一)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要件:
满足以下要件的,会构成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 1、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自然人; 4、犯罪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4、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的构成: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情节严重之行为;在主观
罪体主体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
《刑法》没有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按照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该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侵犯了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制度,
犯本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
销售盗版书,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土地使用权明显是作为“一种权利”,而被列示为无形资产的。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
如果行为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私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私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就构成了非法采矿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