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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可以提出行使代位权。其成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
债发生的原因在法律上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另外还有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
代位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
行使债权代位权的时间有限制。行使代位权应在债务诉讼时效期内进行,超过债务诉讼时效的债权人将失去代位权。关于债务的诉讼时效,代位权行使时间也为3年。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应行使但不行使第三者(次债权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必须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到期,方可行使
未经确认的债权可以产生代位权。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行使代位权,只需向法院提供一般证据证明债权的存在,不应局限于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或仲裁确认的债权。 债权债务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债权是当事人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债权人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合法的; 债务人怠于行使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通过法定继承,将实现继承人的遗产在其晚辈直系血亲中实现代际传承,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起诉状首先是写明原告与被告的身份信息,身份信息应当具体明确。第2部分应当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第3部分是事实与理由部分,也是主要的部分。应当写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需要写明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影响到了债权人的债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合同的保全,它发生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导致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被影响。债务人不积极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会导致自身的财产消极减少,所以这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对此债务人的权利,维护自身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