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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女双方自愿且已满16周岁的条件下发生性关系不属于犯罪。 我国法律以14周岁作为区分是否幼女的年龄段,满14周岁,即不再属于幼女,也就不再受法律的特殊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是犯罪。即使存在为人不齿的情况,但因行为人未采
如果双方自愿的,不构成犯罪。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该少女的年龄和是否自愿来决定: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只要该少女完全自愿,则不构成强奸,也不触犯法律,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16岁不能发生性关系,因为无论女方是否同意都属于强奸。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强奸罪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
1、在正常情况下,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已满18周岁的人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根据《刑法》规定,只有是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才不管女方是否自愿,
男女双方均不满14周岁,基于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
不构成犯罪。16周岁的少女虽然未成年,但也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幼女,刑法意义上的幼女是指“不满14周岁的女性”。如果明知对方是幼女而与其发生关系,不管双方是否自愿,都会构成犯罪。如果已满16周岁的女性自愿
跟不到14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如果做法人明知,则不论幼女可否自愿,均应定为蹂躏罪,而且应当从重处罚。但如果做法人确实不知道另一方是不满14岁的少女(例如该少女发育成熟,言谈举止老练,通常情况下难以判断
与14周岁以上的女生,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犯法。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如果奸淫不满十四周岁
未满16周岁睡觉自愿的,也会构成强奸罪,判刑如下: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16周岁以下发生性是否违法,要看双方是否自愿发生性关系。与满16周岁女发生性关系,只要该少女完全自愿,那么不构成强奸罪,也不触犯法律,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那么就会构成强奸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