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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与贿赂罪的区别和联系

商业贿赂与贿赂罪的区别和联系

2020-09-26 109
普法内容
商业贿赂行为与一般贿赂罪有下列区别:前者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后者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前者侵害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后者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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