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与拆迁人对补偿不能达成协议的,并不能阻止拆迁。 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绝不妥协 正常程序下,协议应该是签订一式三份,拆迁双方各执一份,再存档一份。实际过程中至少需要签订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拆迁方只能带走自己那份。 有部分地方的拆迁方会“骗“被拆迁人,要拿原件回去盖章。这种理由根本站不住脚,正规的拆迁中都是
征地拆迁中的安置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
无法达成拆迁安置协议,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
另外,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申请,由区、县国土房管局裁决。裁决规定的搬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注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注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可以单方作出补偿决定。如果被拆迁人在政府作出单方补偿决定后,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则政府拆迁部门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强拆。 因此,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时间内,没有对补偿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需要注意把补偿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签了拆迁协议后不能反悔。拆迁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被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约定的义务,政府拆迁部门有权要求被拆迁人继续履行拆迁协议。例如,拆迁协议签订后,政府按约定支付了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却拒不搬迁,则政府拆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