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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侵权使原告利润减少的数额。这种方法在实践中也是很少操作的,因为诉讼中的当事人是相对的,但是原告的损失可能是由许多的侵权人共同造成的,很难证明原告损失份额里是由于相对被告的原因占多少份额,这种比例是很难确定的,所以这种计算方法实践中
侵犯著作权的认定: 1、有侵权的事实; 2、行为具有违法性;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种类: 1、直接侵权; 2、间接侵权; 3、违约侵权; 4、部分侵权。
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权利人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具体赔偿的数额是由法院来决定的,一般由审判的法院根据侵权情节、侵权所造成的影响等各方面来判决。
一、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人民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因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预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这里“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
《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
北京高院公布的《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指导意见》中,对侵犯著作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做了如下的明确的规定:1)侵犯著作权人身权或者表演者人身权情节严重,适用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方式,仍不足以抚慰原告所受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认定有以下几点标准: 1、可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的,侵权人按权利人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因侵权导致的复制品发行的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的销售量来计算。实际损失的具体数额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认定的标准和原则如下: 1、全部赔偿原则。可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的,侵权人按权利人全部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因侵权导致的复制品发行的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的销售量来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可知,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等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