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盗窃绿化树木怎么处罚
盗窃绿化树木怎么处罚

盗窃绿化树木怎么处罚

2020-06-21 411
普法内容
盗窃绿化树木处罚如下: 1、行为人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活体树木砍伐下来然后偷偷占有,这种行为属于盗伐法树木; 2、行为人用违法手段偷偷窃取的树木,是已经被其他人砍伐下来的,或者是将活体树木挖离地面,然后占位已有,这属于盗窃树木; 3、行为人用违法的手段,将树木活着从地面上挖下来,然后占位已有,但是让树木保持了生命树木是活的,这属于盗挖树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第七十六条盗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违反路边树木的绿化怎么处罚?
    违反路边树木的绿化怎么处罚?

    破坏国家绿化带可能会被要求缴纳罚款,担负赔偿责任;如果行为严重的话,将会有严重后果,比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规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

    2020-12-23 327
  • 砍伐绿化带树木如何处理
    砍伐绿化带树木如何处理

    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020-06-02 200
  • 损坏绿化树木赔偿标准
    损坏绿化树木赔偿标准

    具体要看损坏树木的类型。如果只是一般的树木,跟树木的所有人协商确定赔偿标准,一般按照树木市场价格进行赔偿。但若树木为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根据损坏情节轻重,有可能触犯相关行政法规甚至刑法。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

    2020-06-30 1,127
专业问答更多>>
  • 绿化怎么处罚违法树木

    破坏绿化树木可能要求缴纳罚款,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行为严重,会有严重后果,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

    2021-11-07 15,340
  • 破坏路边树木绿化怎么处理

    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绿化监督检查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根据需要

    2022-03-16 15,340
  • 公路树木绿化规定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利用公路用地、边坡、分隔带,本着因路制宜、稳固路基、防护边坡、保障安全、美化路容、改善环境的原则实施公路绿化。对公路花草树木,只许作抚育和更新性质的修饰或者采伐。需要更新砍伐公路树

    2022-03-16 15,340
  • 在绿化绿化树木旁挖出来的树枝砍掉还犯法吗

    不犯法,但是违法,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

    2022-05-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故意毁坏树木怎样赔偿 00:57
    故意毁坏树木怎样赔偿

    故意毁坏树木的赔偿,要根据实际情来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树木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

    2,015 15,340
  • 盗窃治安管理处罚法 01:09
    盗窃治安管理处罚法

    盗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具体如下: 1、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会被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会被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12,264 15,340
  • 盗窃处罚金交到哪里 00:52
    盗窃处罚金交到哪里

    首先,罚金的执行主体是法院,所以,应该向法院缴纳。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主办该案件的法官来负责收罚金。其次,对于未受到监禁的犯罪嫌疑人,罚金缴纳的时间一般是判决生效以后;对于受到监禁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也是判决生效以后缴纳。但是也有例外,从犯罪人

    1,359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