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和保证金有哪些区别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和保证金有哪些区别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和保证金有哪些区别

2020-10-28 104
普法内容
质量保修金与质量保证金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来源不同。保修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工程竣工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于保证工程维修的资金,它来源于建设单位的工程款。 而保证金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之前,由施工方预先付给建设单位的用于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它来源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预收了这样质量保证金后,作为工程量的一部分再支付给施工单位,因而是一种变相的垫资施工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年,如何保修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年,如何保修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年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

    2020-03-19 88
  • 质保金和保修金有差别吗
    质保金和保修金有差别吗

    区别如下: 1、保修金是指质量保修金,质保金是指质量保证金。 2、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

    2020-03-16 623
  • 建筑小型维修工程是否要留质保金?
    建筑小型维修工程是否要留质保金?

    理论上讲是需要的。。 为了保障建筑在后续的维修费用,建筑企业或承建单位需进行质保金的缴纳。 这也是保证建筑质量的有效方式。 但目前按章办事的企业较少。不缴纳或少缴纳成为了行业的无形规定。

    2020-08-18 486
专业问答更多>>
  • 质量保修金与质量保证金的区别是什么

    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 1、质量保证金常常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出现,我们又称为“质保金”。施工企业除了要缴纳质量保证金

    2022-10-14 15,340
  •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是什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建设部2000年6月30日)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

    2022-02-04 15,340
  •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申请怎么写?

    xxxx职业技术学院: 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与学院签订xxxxxxxx(合同名)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xxxxxxxxx,合同总金额为xxxxxxxx¥元。我公司于年月日向学院缴纳质保金x

    2021-09-29 15,340
  • 建筑工程质量有条件保修吗

    有规定的工程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021-11-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 01:02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2、期限不同:缺

    23,943 15,340
  • 建筑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01:23
    建筑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合格的建筑工程,要经过验收小组的验收,并且工程监督机构对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的质量和相关单位提供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和查验。查验合格后,验收小组和施工组签字了就合格了。 具体包括,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带有总

    925 15,340
  • 劳务合同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 01:04
    劳务合同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在于,二者的主体不同,而且二者的订立目的根本不同。劳务合同主要是指,民事主体之间以劳动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主体的服务民事合同。双方签订劳务合同的目的在于,完成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是指

    6,925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