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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赠送的贵重物品,像金银珠宝、房产、汽车这类物品,那么就要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 1、不以结婚为目的,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情形,则不能主张返还。 2、双方在恋爱期间,为结婚创造条件,因订婚约而赠送财物不同于一般的赠与,属于附条件的赠与。
索要分手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分手费在法律条例里并没有,在婚姻关系结束时补偿给对方的也不能称之为分手费,但也区别于财产分配。男方在离婚的情况下承诺了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约定。那么法院是会支持补偿约定的法律效力。分手费的形成首先要基于男女双方合理
如果是无偿赠与对方的一般是不可以要回的,除非具备法定撤回赠与的条件。如果是附条件赠与的,比如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条件赠与的彩礼则是可以要回的。
要看具体的证据,证据充分的话,是可以主张要回的
恋爱送对方车分手后一般可以拿回。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一般应予返还。因为大宗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赠与的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
恋爱期间男朋友给女方钱分手后一般是不可以要回。恋爱期间一方给予一方的钱财的,视为正常的赠与关系。如果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在可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根
能否要回谈恋爱期间所赠送的礼物,具体还应看该礼物的价值大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可知,如果只是属于日常生活的开支以及小额的、不以结婚为目的赠与,自交付之日起,该财产的所有权转移,受赠方成为物的所有人。此时,该赠与的礼物不能
15岁谈恋爱不犯法。首先恋爱关系不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其次恋爱关系是双方自愿的,也不涉及强奸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恋爱关系虽然也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但其属于道德
恋爱时的投资款,在分手时不一定能够被追回。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投资款,能否被认定为赠与的财产来作出判断。首先,男女双方在恋爱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互相赠与财产的行为。如果拿到财产的一方能够证明这笔财产是对方赠与给自己的投资款,这时候就算双方已经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