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建设工程质保金管理办法是怎么样规定的
建设工程质保金管理办法是怎么样规定的

建设工程质保金管理办法是怎么样规定的

2020-06-26 90
普法内容
工程质保金的规定如下: 1、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 3、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4、增加逾期返还工程质保金的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本市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三)负责中央各部门、军队系统所属监理单位和外省市监理单位,港、澳、台地区以及外国监理单位在本市从事监理业务的管理; (四)负责本市监理工程师

    2020-11-12 345
  • 法律是怎么规定建筑工程的质保期
    法律是怎么规定建筑工程的质保期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020-10-15 158
  •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在我国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在我国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包括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1、服务性的含义是运用规划、控制、协调方法,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最终应当达到的基本目的是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2、科学性主要表现在:工程监理企

    2020-11-26 368
专业问答更多>>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什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修养责任,建设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出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据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

    2022-04-16 15,340
  • 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如何规定?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办法》明确建设资金主要用于调研论证、素材制作、企业案例收集制作、课程开发、特殊工具软件制作、应用推广等方面,并要求按照规定归集与核算。同时对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出了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如“专家咨询

    2022-03-12 15,340
  • 建设工程质保期内工程维修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质保期内的维保管理,使质保期内的维保工作能尽量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和提高工作效率,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提升公司的对外形象,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质保期内维保管理实施

    2023-09-21 15,340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

    2023-09-2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建设工程索赔时效是怎样的 00:58
    建设工程索赔时效是怎样的

    在建设工程索赔纠纷中,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起诉另外一方,要求另外一方进行赔偿。在向法院起诉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并不是从侵权发生时开始计算的,而是从被侵权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的。被侵权方

    966 15,340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谁 01:46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谁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1,647 15,340
  • 对于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怎样处理 01:37
    对于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怎样处理

    无效的工程施工合同如何处理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过竣工验收以后合格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工程价款的,应该及时予以支持;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并且建设工程经过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一般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形分别处

    1,067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