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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优先权是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我国法律规定工程价款的支付: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
优先受偿权可以约定。优先受偿权属于民事权利,可以在意思自治的基础上行使,也就是在合同中约定。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因此,即便是没有合同约定的话,也有法律的规定。条件成立的情况下,可以
1、工程款优先权能放弃,是否放弃优先权由当事人自主抉择。 2、工程款优先权是在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后,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能放弃。 民事权利的行使由权利人的意思决定,任何人和任何组织不得干涉。 意思自治原则赋予民事主体充分的意志自主和自由,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优先受偿权属于民事权
1、建设工程优先权能放弃。建设工程优先权属于民事权利的范围,是私权,只要放弃建设工程优先权不违背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承包人有权利自由放弃,符合意思自治原则。 2、法律依据;《民法典》
1、可以。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可以约定放弃、限制,但不得损害建筑工人的利益。换言之,该放弃行为损害社会和实际施工人等第三人利益的则不予支持。 2、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
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并未直接赋予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数额明确,但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
民法典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优先权的规定,主要是指民法典第807条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为了保护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缓解基层的劳动纠纷,法律设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来说,如果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没有按照合
只有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才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不能够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父母对子女是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保持其基本生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是具有一定的无条件性的,是不能够自行处置,自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