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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是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发证,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落实“一户一宅”的规定,宅基地确权对农村居民来说,最直接的作用就是明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可有效减少因宅基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宅基地确权纠纷的解决办法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解决宅基地纠纷的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公民间发生的宅地纠纷,必须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2、行政解决:个人间、个人与单位间的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
1、告基本没有胜算;2、1986年国家还没有进行农村宅基地登记(是1988年全国开始的农村宅基地登记),所以你应该没有证据证明你个人在农村有合法的宅基地。3、村委会(当时应该是大队吧)没有权力审批宅基
这些年国家不仅加强了农村经济建设,也加强了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土地确权工作的展开就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农民的权益。在农村常常会遇到宅基地确权中产生了一些争议问题,这严重地影响了农民的利益,也给确权工作造成了
宅基地拆迁出现纠纷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当事人就争议进行协商,签订和解协议就可以;若是出现无法协商的情况,也可以采用行政方式解决,要求行政机构介入,对争议进行调解,签订调解协议。
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
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继
非农民使用宅基地有两种。一是政府实施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工程,组织农民建房、使用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的,应当进行确认登记。二是1999年以前非农业居民(包括城镇居民和华侨)合法取
一般来说,宅基地赠与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因此,不能把宅基地随意转让、赠与,宅基地的赠与协议也就不具效力。 对于宅基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把宅基地赠给别人,其实就是处分了不属于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