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要件有哪些

2022-12-02 92
普法内容
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要件包括: 1、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要件限于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即有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法院怎么处理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法院怎么处理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行为人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为犯罪分子处于查禁之列,仍然向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目的在于使犯罪分子

    2020-10-29 65
  •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既遂犯,依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2020-09-01 58
  •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一般会判多少年?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一般会判多少年?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最多判十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主要指向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集团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多次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或者因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造成严重后果的等,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2020-03-31 102
专业问答更多>>
  • 帮助单位一起逃税,帮助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怎么?

    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对罪状中的“犯罪分子”如何解释,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意见,虽

    2022-07-31 15,340
  • 哪些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刑事案件追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诉,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2022-08-07 15,340
  • 哪些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能判几年呢?

    1、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犯罪分子,其中包括犯罪之后,潜逃在外,尚未抓获的犯罪分子,也包括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犯罪分子。(

    2022-07-29 15,340
  • 有哪些看守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8月6日公布的《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将本罪的主体解释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

    2022-06-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构成要件 01:34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构成要件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指的是在战时兵役部门向公民发出应征服役通知时,公民拒绝或者逃避兵役部门的应征,情节严重的行为。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了兵役管理活动秩序。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依法服兵役是

    987 15,340
  • 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00:53
    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一个是主体要件,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主观要件,是指行

    2,652 15,340
  •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01:04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 1、客体要件,冒名顶替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对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权利;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通过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等替他人或窃取他人的利益,

    31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征鑫律师 刘征鑫律师

重庆合益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婚姻家庭、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89-8367-245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