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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根据《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减刑以后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就是在原来判决的刑期减少服刑期; 服刑期等于原判刑期-减刑期=实际刑期;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管制和拘役这样执行: 1、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在社区执行,并依法接受社区矫正。管制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2、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
管制和拘役都属于我国《刑法》的主刑。判拘役和管制的犯罪人员均为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但必须给予刑事处罚的。 一、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
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 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 (1)罪行较轻; (2)危险险性较小。 3、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
以下便是被判处管制、拘役减刑规定的相关内容。《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而我国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四十二条、四十五条的规定,拘役管制不同于有期徒刑,其不能被有期徒刑所涵盖。管役、管制和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三种不同的刑罚。这三者中,有期徒刑最为严厉,拘役次之,管制最为宽松。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刑罚方法
管制拘役是我国刑罚体系中主刑的种类,具体来说: 一、管制: 1、概念:管制是指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并采取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2、劳动问题:判处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不强制劳动,在劳动时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3、期限问题 (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含义与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严厉程度不同。管制是相对自由刑,不属于拘禁刑,拘役是绝对自由刑,属于拘禁刑; 3、执行场所不同。管制是在社会上执行,拘役是在特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