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转包和挂靠的法律责任是:行为无效。因为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无论是转包还是挂靠,都是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进行工程挂靠的后果是: 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 2、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施工队支付货款、工资款,应当由挂靠
承包人转包项目或者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和关键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以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挂靠的法律后果如下: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挂靠企业对建
工程挂靠行为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有: 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有明确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
1、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最高法院《民诉法意见》第4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
1、挂靠不属于违法转包。 2、因为挂靠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 3、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为挂靠人。建设工程挂靠一般情况下
挂靠的全称为“企业挂靠经营”,挂靠一般是在建筑行业使用较多的专业术语,它一般指的是机构或者组织从属或者依附于另一机构或者组织的行为;相对建筑行业而言,挂靠一般指的是一个施工企业或者单位允许他人在一定时间之内使用自己企业的名义对外进行承接各类
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经过诉讼时效的约束。换句话来说,也就是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股东抽逃出资,其实是对公司的侵权行为,且是对公司的不守承诺的行为。除此之外,股东抽逃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