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寻衅滋事罪是否算共同犯罪
寻衅滋事罪是否算共同犯罪

寻衅滋事罪是否算共同犯罪

2020-08-03 64
普法内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故意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是属于共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寻衅滋事犯罪,寻衅滋事罪是刑事还是行政
    寻衅滋事犯罪,寻衅滋事罪是刑事还是行政

    寻衅滋事罪属于刑事案件。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0-03-07 268
  • 寻衅滋事案算不算刑事犯罪
    寻衅滋事案算不算刑事犯罪

    没有。因为治安拘留,属于治安处罚,不是刑事处罚。

    2020-10-24 175
  • 寻衅滋事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

    2020-11-08 445
专业问答更多>>
  • 共同犯罪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

    认定寻衅滋事罪的共同犯罪需要结合犯罪行为人的主体要件、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以及客体要件来确定,只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刑事责任能力人在主观上出于共同犯罪的故意,对同一犯罪客体实施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就能被

    2023-09-06 15,340
  • 寻衅滋事罪是否具有寻衅滋事罪没收财产

    根据犯罪的严重情况,在某些情况下,将被罚款或没收财产。一般来说,寻衅滋事罪不需要扣押财产,但每个案件的情况都不同。涉及相应问题的,可以依法罚款或者没收当事人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2021-12-12 15,340
  • 如果属于寻衅滋事犯罪,也不构成犯罪,就是寻衅滋事罪吗?

    一、寻衅滋事损毁财物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或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寻衅滋事损毁财物情节

    2022-05-06 15,340
  • 寻衅滋事罪最高判多少年?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

    2023-02-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怎么确定寻衅滋事罪 00:57
    怎么确定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有以下几种行为的,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具体有: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人强拿硬要或任意占用他人财物、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合带头闹事,造成公共场合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人恶意拦

    1,168 15,340
  • 寻衅滋事双方都有罪吗 01:06
    寻衅滋事双方都有罪吗

    寻衅滋事不是双方都有罪的,要看是否有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

    1,613 15,340
  • 债务纠纷打架是否是寻衅滋事 01:11
    债务纠纷打架是否是寻衅滋事

    首先,根据司法解释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也就是因为债务纠纷首次出现打架的行

    1,737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