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无担保债权人有哪些具体规定
无担保债权人有哪些具体规定

无担保债权人有哪些具体规定

2021-02-18 88
普法内容
无担保债权人有下列具体规定:无担保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不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债权人仍然可以通过协商、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来向债务人追债。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无担保债权具体指哪些?
    无担保债权具体指哪些?

    无担保债权是指没有设立特别担保的债权。无担保债权人是指拥有的债权是债务人没有对其债务设定任何保证的普通债权的债权人。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021-01-27 349
  • 债务担保人具体有哪些责任
    债务担保人具体有哪些责任

    担保责任有下列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2021-03-28 74
  • 无效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追偿权具体有哪些
    无效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追偿权具体有哪些

    1、无效保证中保证人承担民事赔偿后享有追偿权,当债务人将来有财产时,担保人还可以追偿。 2、无效保证中保证人追偿权行使的; 3、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2021-02-11 93
专业问答更多>>
  • 债权担保具体有哪些担保方式

    1、债权担保的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留置和保证等,担保的范围有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可以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2

    2022-06-28 15,340
  • 担保法对担保人有哪些具体规定

    第一,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第二,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第三,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

    2022-04-19 15,340
  • 担保债权具体法律规定

    担保债权的法律规定有以下几种: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以及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方式,例如留置、交付定金等。或者担保方式也可以分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以及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2022-06-25 15,340
  • 债权人免除债务有哪些具体规定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条件如下: 1、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条件成就或期限到达时,则发生免除债务的效果; 3、债务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根据《中

    2022-05-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权债务抵消规定有哪些 01:07
    债权债务抵消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债务的抵消需要满足以下3点。 第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 第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

    2,241 15,340
  •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01:35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一般指的是涉及的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一般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因此原合同中的债权

    1,307 15,340
  • 商标权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01:24
    商标权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商标权的内容具体有: 1、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一般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以及核定使用的产品为限的; 2、禁止权,主要指的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有权利禁止其他人在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下,在相似的项目服务上或者是产品上使

    1,935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