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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追缴违法所得有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所以追缴违法所得应在六个月内追缴完毕。
1.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所谓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是指犯罪分子因实施犯罪活动,而取得的全部财物,包括金钱或者物品,如盗窃得到的金钱或者物品,贪污得到的金钱或者物品等。所谓追缴,是指将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强制收归
治安案件追缴违法所得是有时效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追缴完毕,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处罚,也不再追缴个人违法所得。 上述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以追诉期是六个月。
由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得的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当非法所得表现为一定的物时,非法所得除包括一定的物外,还包括该物所可能发生的天然孳息,以及利用
由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得的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当非法所得表现为一定的物时,非法所得除包括一定的物外,还包括该物所可能发生的天然孳息,以及利用
理论界对刑事追缴权的行使主体一度出现混乱,特别是刑事诉讼法确立审判定罪的原则后,司法实务界的认识也发生偏差,有人从定罪主体的唯一性推导出刑事追缴主体的唯一性,认为只有人民法院才是定罪和刑事追缴的唯一主
不行。法院判决不执行是不可能。有异议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
追缴犯罪所得不属于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没收的对象是犯罪人合法财物。犯罪人取得财物所有权之行为不合法,或者滥用自身物品的所有权,就是没收的原因所在。犯罪人可以以财产权属合法或与犯罪无关作为抗辩刑事没收的理由。刑事追缴是一种程序性强制
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条规定,罚金属于刑罚,是附加刑的一种,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与主刑同时适用。罚金是人民法院经过刑事审判判决被告人有罪,并承担刑事责任之后判处的刑罚。即罚金产生在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和经过刑事审判之后。 而违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