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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的情形列为四种: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
黑恶势力软暴力的具体表现是: 1、通过滋扰、纠缠等行为对被害人施加心理压力,影响他人生活、工作、生产、经营; 2、通过有组织、群体性的行为在公共场所针对被害人多次实施聚众造势、哄闹、纠缠等行为; 3、对物暴力是软暴力表现形式之一。
家庭暴力具体表现: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且家庭暴力一般具有持续性、普遍性、严重性等特征。
滥用股东权利的表现有: 1、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3、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
软暴力具体表现如下: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滥用职权的特征如下: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
滥用民事权利的行为主要包括三类: 1、以损害他人为主要目的行使权利。 2、行使权利违反公共利益。 3、以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权利。行使民事权利的行为一旦被认定为滥用民事权利者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滥用职权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不依照或违反法律法规,决定、处理自己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擅自处理公务,从而侵吞公共财产、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的重大损失等行为。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根据损害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公司损失,则应当赔偿公司损失。 2、如果造成其他股东损失,则应当赔偿其他股东的损失。 3、如果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则应当就公司债务对债权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处罚办法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致使公共财物受损的,一般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主要指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