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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申请先予执行的民事案件: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4.需要立即停止某项行为的;5.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6.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
1、居间服务内容要明确。 2、居间人的如实报告义务。 3、中介的违约责任要明确。 4、中介费的支付要明确。 5、签约日期条款要明确。 6、终止条款或解除条款要明确。 7、居间成功如何界定的问题。 8、居间费用的承担。
可变更合同行使期间需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性质、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无限制的,合同才可以进行变更; 2、合同变更的内容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可变更合同行使期间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一)通知书的制作适用问题执行到期债权,一经立案,即应向第三人发出代为履行债务通知书,这是法定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该第三人不是该案的当事人,而是该案的案外人。人民法院在通知第三
1、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理论基础是债的代位权原理,因此执行到期债权的条件应以债权代位权成立条件为基础。 1、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 2、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 3、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
在商品房交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 2、确定房屋的实际情况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在验收房屋的时候,一定要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看房屋实际的面积是否和购房合同上签订的面积有误差。如果误差比
在验收房屋的时候一定不能够草率行事,要非常的谨慎。验收房屋的时候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就是要审查是否达到了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比如说开发商是否能够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是否已经将前期物业制度落实,工程是否已经竣工
对于购房者来说,一般都希望能够尽早的入住和使用房屋。因此,在对房屋进行验收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第一个就是要密切关注房屋的质量,购房者应该根据购房合同中对于房屋的质量以及房屋里面设备设施质量的约定,进行验收检查,如果发现有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