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按份之债的成立要件,具体如下: 1、债务的一方是两人以上,在大多数人的债务中,无论债务的一方是大多数,还是债务的双方是大多数,都可以设立按份债务; 2、支付必须基于同一原因,即按份债务的发生必须基于同一支付原因,如基于同一法律行为的债权债务
按份之债的成立需要具备下列要件: 1、按份之债应当事先约定债务份额; 2、按份之债的标的应当为可分标的; 3、按份之债的债务人应当为二人以上; 4、法律规定的其他按份之债的成立条件。
构成按份之债的条件包括: 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即按份之债的发生须基于同一给付原因,比如基于同一法律行为而发生债权债务。 3、债的标的为可分,即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可以分为数个给付,而不损害其价值。 4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各自就自己的债权份额享有请求权、受领权的,为按份债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各自就自己的债务份额承担清偿义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在多数人之债中,无论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还是债的双方当事人为多数,均可成立按份之债。当债权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权,当债务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务。在按份之债中,可
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在多数人之债中,无论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还是债的双方当事人为多数,均可成立按份之债。当债权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权,当债务人为
按份之债的成立有以下要求:1。债务一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大多数人的债务中,无论债务一方为多数,债务双方为多数,都可以成立按份之债。当债权人为多数时,是按份债权,当债务人为多数时,是按份债务。2、支付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中的其中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同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约束的仅是特定的债权人和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合同成立就等于合同生效:合同要先成立,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生效,主要是对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行价值判断,而合同的成立,就要看双方当事人是否达成合意。因此,合同成立需要满足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认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当事人或者多方当事人; 2、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