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 如果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
一、出借人证明借贷合意的存在:出借人基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要求借款人按照借条、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本金数额归还借款的; 首先应当举证证明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借贷合意的事实,以及按照债权凭证载明数额已经实际交付的证据,如汇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
借款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诉讼举证时需要提出这一主张的当事人先举证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然后证明约定的本金和利息的数额,再证明实际到手的借款数额,最后需证明数额不一致是由于预先扣除利息而造成的。当事人可提供书证、物证等类型的证据来证明。
7月26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作了判决,被告施某归还原告杨某本金27000元。2004年12月28日,施某向杨某借款3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6个月后返还。杨某在给付施某该
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以后,并不免除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且我国法律是以登记为准的,没有房产证是有一定风险的,建议可以让对方提供一定的担保。普通买卖合同的话,审查合同500起价
本金和利息可以分开起诉,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应当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如原告应当与本案有直接到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利息不能预先扣除。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权利就是通过借款得到约定的本金,出借人在出借时就将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无疑是损害了借款人的利益。 对于预扣利息的行为,我国法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以扣除利息后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还款一般视为先还利息。首先,根据交易习惯可知,先还利息、再还本金是一般的借款合同的交易习惯。合同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没有办法确定的事项,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来进行确认。因此,根据交易习惯,借款人还款一般视为先还利
借款利息超过本金要看该利息约定是否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有借条可以起诉,但是不一定能胜诉。民间借贷纠纷,主张还款的债权人需要提供相关债权凭证,即借条。除此之外,还需要证明出借款项已实际支付给借款方,并提供回单凭证等证明。最好明确知悉借款方身份信息,以便于法院通知被告应诉,也便于后续判决生效后的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