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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登记保存是否是刑事强制措施?如何看?

证据登记保存是否是刑事强制措施?如何看?

2020-05-03 62
普法内容
证据登记保存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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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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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据登记保存不是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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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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