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副总经理跳槽带走客户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副总经理跳槽带走客户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副总经理跳槽带走客户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2020-08-30 61
普法内容
副总经理跳槽带走客户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员工带走企业客户名单算侵犯商业秘密吗
    员工带走企业客户名单算侵犯商业秘密吗

    员工带走企业客户名单,如果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就是了侵犯商业秘密。如果不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就不是侵犯商业秘密。

    2020-11-27 78
  • 泄露客户信息是否侵犯商业秘密
    泄露客户信息是否侵犯商业秘密

    泄露客户信息是否侵犯商业秘密,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侵犯商业秘密; 2、但是,泄露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

    2022-07-22 691
  • 跳槽时带走客户名单如何处理
    跳槽时带走客户名单如何处理

    一般说来,这仅仅是个人道德和商业道德问题,并没有触犯法律。但是,如果《保密协议》中已经明确客户名单属于商业秘密,那么这一规定对员工就有约束力。即使不构成商业秘密,作为员工也有义务不予泄漏。

    2020-06-08 82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侵犯商业秘密罪追诉时效 01:14
    侵犯商业秘密罪追诉时效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在追诉时效之内,公诉机关不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追诉时效过后无权再追究,除非提请最高检察机关批准。追诉时效是根据最高法定刑来确定的。一般来说,最高法定刑越长,犯罪行为性质就越严重,所以

    1,464 15,340
  •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 01:09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对其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泄露的商业秘密同时也是国家秘密,则按照其中的重罪定罪处罚。 该罪的量刑标准有: 1、侵犯商业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

    569 15,340
  •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样判刑 01:20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样判刑

    根据《刑法》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判刑标准:出现以下侵犯商业秘密情况之一,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受到重大损失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因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导致特别严重的后果,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

    63 15,340
其他知识产权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