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
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

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

2020-03-27 156
普法内容
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贿罪是采取为他人谋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贪污罪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已主管、经营、经手的公共财物。 4、主观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受贿罪是为了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贪污罪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贪污和受贿的区别,如何区分贪污和受贿
    贪污和受贿的区别,如何区分贪污和受贿

    贪污犯罪和受贿罪主要存在以下区别: 1、贪污罪的犯罪客体为公共财物,而受贿罪的客体为他人的财物。 2、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吞、窃取、骗取或其他手段,而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收受或向他人索取等行为。

    2020-11-16 586
  • 受贿和贪污的区别
    受贿和贪污的区别

    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区别是: 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贿罪是

    2020-03-21 190
  • 贪污和受贿的本质区别
    贪污和受贿的本质区别

    贪污罪是行为人利用其在职务上或者因执行职务而主管、经管、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其犯罪手段包括侵吞、骗取、窃取或其他手段。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2020-10-25 157
专业问答更多>>
  • 贪污罪、受贿罪、贪污罪、贪污受贿罪的主体构成要件中的方面的区别

    “三罪”主体的区别。“三罪”中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主体是相同的,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以外,刑法第382条第2款还规定,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以成

    2022-03-14 15,340
  • 贪污受贿罪的标准与区别

    1.两罪都是身份犯,主体为特殊主体,但是贪污罪的主体并非必须为国家工作人员.虽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依法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2.而受贿罪的主体则必须为国家

    2022-11-10 15,340
  • 贪污与受贿的区别有哪些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是什么

    1、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 2、犯罪目的不同。 3、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受贿罪的两种具体行为方式: 1、索取贿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 2、收受贿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

    2023-09-19 15,340
  •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是什么受贿罪与受贿罪的主要区别与客观区别?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

    2022-05-0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贪污贿赂罪有哪些种类 01:34
    贪污贿赂罪有哪些种类

    贪污贿赂犯罪的种类主要包括: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国有财物或公共财物的犯罪; 2、就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事项,实施的提供、介绍、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公私财物的犯罪; 3、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不明和隐瞒境外存款的犯

    400 15,340
  •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有什么区别 01:19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有什么区别

    第一,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虽然都是侵犯公共财产,但侵犯程度不一样,带来的社会危害就不一样。贪污罪侵犯的是非法对公有财产权占有,使用和收益等全部职能,而挪用公款罪只是对公款的占有和运用。第二,两者主观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意向是非法对共有财产

    5,579 15,340
  • 强迫交易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表现在设呢么方面 00:55
    强迫交易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表现在设呢么方面

    强迫交易罪和敲诈勒索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

    566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