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无因管理之债有哪些特点
无因管理之债有哪些特点

无因管理之债有哪些特点

2021-01-18 67
普法内容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包括:必须是管理他人的事务;行为人对其管理的事务没有法律上的义务等,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如何定义无因管理之债
    如何定义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的定义是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因无因管理事实而形成的债务关系。其中,管理人负有告知管理事实和情况,并将管理事务所得利益交付债务,而管理人负有偿还管理人支付的必要管理费用和赔偿管理人损失的债务。无因管理债务属于法定债务,其构成不以当事人

    2022-04-13 291
  • 拾得遗失物和无因管理的特点
    拾得遗失物和无因管理的特点

    拾得遗失物和无因管理的联系:拾得遗失物属于无因管理的一种,通俗的无因管理是以占据他人的所属物为目的的,与有因管理是两个不同的对立面。有时,无因管理的行为会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

    2021-02-21 112
  • 特定之债的特点
    特定之债的特点

    有下列特点:1.在特定之债,标的物被商定或指定后,债权人或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债权人有请求债务人交付特定物的权利,债务人也负有交付此特定物的义务。2.在特定之债,当标的物灭失时,发生履行不能。3.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特定之债,当事人双方可以

    2021-03-27 95
专业问答更多>>
  • 无因管理之债的特征有哪些

    无因管理债券的构成要件如下: 首先,它必须管理他人的事务。所谓他人事务,是指无因管理的事务必须是他人事务,而不是管理者事务。他人事务,包括客观的他人事务和主观的他人事务。 第二,行为人对其管理的事务没

    2021-11-11 15,340
  • 哪些是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称之为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是指在无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发生债权与债务

    2021-12-28 15,340
  • 无因管理有什么特点

    无因管理成立后,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是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是无因管理之债的发生根据,无因管理之债是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2022-07-11 15,340
  • 无因管理的特征有哪些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一)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就是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无因管理之事务,可以是有关财产的

    2022-08-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探视权的特点有哪些 01:10
    探视权的特点有哪些

    探视权,通常指的是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与其未成年子女联系、探望、会面、交往和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视权利的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当协议不成时,一般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视权的特点有: 1、探视权的权利主体是针对夫妻

    480 15,340
  • 无因管理是指什么 01:11
    无因管理是指什么

    无因管理,是指并没有受到他人的委托,也不存在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是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要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否则无法构成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1

    2,629 15,340
  • 合同无效有哪些特征 01:21
    合同无效有哪些特征

    合同无效有哪些特征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被认定无效的话,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说,合同的无效是自始无效的,这是合同无效最重要的法律特征。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无效的合同如果只是部分被确认为无效,这一部分的无效合同,并不会影响其他部分的

    989 15,340
个人债务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