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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的申请人主要有哪些

宣告死亡的申请人主要有哪些

2022-11-07 649
普法内容
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包括继承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利害关系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可以是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也可以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即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还可以是与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当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宣告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第四十七条,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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