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最高人民法院如何收回死刑复核权
最高人民法院如何收回死刑复核权

最高人民法院如何收回死刑复核权

2020-07-25 223
普法内容
最高法院拥有死刑复核权,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要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要多久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死刑符合属于一个特殊的程序,而最终的结果也与罪犯的生命权相关,所以需要谨慎来符合处理。从司法实务中来看,对死刑案件进行符合的,至少都是在2个月以上,当然甚至有的案件会符合数年之久。死刑的复核是没有时间规定的,高级人民法院对

    2021-02-19 57
  • 死刑复核最高院签字
    死刑复核最高院签字

    死刑复核是需要加尼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才能生效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2020-12-09 356
  • 高院还有死刑复核权吗
    高院还有死刑复核权吗

    高级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是具有复核权的,但是没有核准权,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才能核准。

    2020-03-24 81
专业问答更多>>
  • 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权收回法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从1958年开始,所有死刑案都必须经过最高法院核准。到了1980年,各地治安形势恶化,为了配合全国性“严打”行动,让行政机关更方便对付严重罪案,最高法院把死刑的核准权,下放至

    2022-07-28 15,340
  •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如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四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

    2022-02-14 15,340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缓是怎样的

    根据规定《六机关规定》第47条: 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022-08-05 15,340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的若干问题规定

    为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现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的裁定、判决,或者作出不予

    2022-03-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最高院死刑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01:18
    最高院死刑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最高院死刑复核程序是:首先要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根据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以及是否充分,还有罪名是否准确,和量刑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然后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1.若是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应该1

    635 15,340
  • 死刑复核的期限有多少时间 01:24
    死刑复核的期限有多少时间

    一般对于法院判处死刑的犯罪人都会经过死刑复核的流程,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犯罪人判定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必须要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目前在我国现行的刑诉法中,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有些死刑复核案件需要报请最高法院后,如果没有

    588 15,34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01: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有以下几个要点: 1、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本息的;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

    3,915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