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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可以协商按份额共同持有产权,租金或者售房款一人一半。 2、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全部房产,但支付一半的房款给对方,对方放弃对房产一半的份额。
我国法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的,一般是先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于处理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先进行协商也是为了邻里和睦。
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二、行政解决 三、司法解决,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首先你要证明这块土地你有使用权,而证明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土地权
这个是土地局行政行为妨碍司法行为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4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旦发生农村宅基地法院判决,如何妥善处理是避免冲突的关键。但理论归理论,法院到底如何判决,还是有很多具体因素需要考虑。下面我们就以一则案例,来具体分析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纠纷时,
对于宅基地法律政策重视的是尺寸和位置,法院是不针对面积做出判决的,正确判决应该是判决政府的审批是否合法,毕竟审批决定直接包含了宅基地的具体情况,没有经过审批的宅基地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
1、根据农村的习惯,有许多都是由家长申请宅基地建房并以家长名义办证,但实际上宅基地、房屋是给儿子的,再者,如果两处宅基地都属于被告,那么也违反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所以,本案的情形,应当认定房屋分别属于
宅基地买卖合同当然无效。需要确定的是,我国是土地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部分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是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而不能纳入个人所有部分。本村村民享有的,只是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是村民集体赋予内部成员的
人民法院可以拍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司法实践中一般较少适用。这主要是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农民的居住权,一般情况
宅基地转让是否合法要区分情况处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是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1、需要经过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 2、转让人和受让人都必须是同村村民; 3、受让人没有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