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继承开始后的继承方式的决定: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上述均无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法定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合法遗嘱指定的(含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人,或者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声明放弃,或者依法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才享有继承权。
书写第一继承人证明首先应该相信写出被继承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和死亡信息。另外,还要详细的写出被继承人所有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详细信息。其中包括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继承人的姓名以及联系方式。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在世的父母,配偶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序的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条规定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针对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言。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
内地居民想要继承在香港的遗产的,可以委托香港的律师来办理,申请人要提交相应的资料,根据香港法律来执行。 办理继承香港亲属遗产的流程包括: 1、让申请人或委托办理人核算死者的遗产,并会同遗产税署人员清点死者的保管箱财物,开列清点清单,对不动产
目前在中国,继承的方式有:遗赠、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及法定继承。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财产的第一继承人就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法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当继承开始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