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无效借贷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无效借贷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无效借贷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2020-09-23 103
普法内容
无效的借贷行为有: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7、高利贷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放火罪的表现具体有哪些
    放火罪的表现具体有哪些

    放火罪的表现有: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及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0-06-09 84
  • 法律规定法人借贷合同无效的表现有哪些
    法律规定法人借贷合同无效的表现有哪些

    法律上借贷合同无效的规定是当事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违背公序良俗的等。

    2020-05-15 71
  • 过失犯罪具体有哪些表现
    过失犯罪具体有哪些表现

    过失犯罪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在意志因素上,表现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是希望也不是放任,而是排斥、反对的心理状态。 2、在认识因素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发生虽然应当预见但实际上并未预见到,或只是预见到在他看来并非现实的可能性。 3、

    2020-03-20 105
专业问答更多>>
  • 具体说来合同效力具体表现有哪些

    1、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拘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

    2022-11-08 15,340
  • 借贷合同无效表现在哪些情况下?

    以下情形之一的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

    2023-11-25 15,340
  • 什么是无效行政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

    无效行政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了的行政行为但由于重大、明显违法而不具有公定力,从而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 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 3、行政

    2022-10-28 15,340
  •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无效的表现有哪些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

    2023-10-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哪些民间借贷是有效的 01:12
    哪些民间借贷是有效的

    有效的民间借贷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

    421 15,340
  • 借条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00:51
    借条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借条是无效的: 1、不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缺少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 2、不是真实意思的表示,欠条不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产生的; 3、欠条内容取得的过程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712 15,340
  • 假冒专利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00:52
    假冒专利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假冒他人专利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该专利标记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专利。假冒专利其表现形式主要如下: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宣传广告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

    344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