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部分,可以有二种处理方式: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单独提起民事赔偿。 因此,完全可以现在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法院肯定会受理的。
对于刑事部分,申请检察院抗诉。 如果检察院抗诉,刑事判决就不生效,如果检察院不抗诉,刑事部分就会生效,生效以后,可以申诉。但申诉不停止判决的执行,同时,申诉难度会比较大。 对于民事部分,直接上诉就可以,上诉后,民事判决部分不生效,二审法院会
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签订后,事情已经处理结束,就不能再起诉了。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会立案受理的。因为一事不再理。即使立案庭不知道受理了,案件承办法官一旦知道,就会驳回起诉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
检察院抗诉后,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如果仍然不服,就没有任何法律途径可以走了。到现在为止,所有的法律程序都走完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从性质上讲即民事诉讼,在一次民事诉讼中已经解决问题,无法再次提起民事诉讼,;在一次民事诉讼中未涉及问题,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可以获得赔偿。谅解书只是对其犯罪行为的谅解。如果没有放弃民事赔偿权利,仍然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民事诉讼不可以附带刑事诉讼,但是刑事诉讼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1、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国采取先刑后民的审判原则,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
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已经丧失行为能力,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由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那一天开始,被害人
一般不可以。“受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条至102条都规定了,受害人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一审判决以前都有权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