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捡到遗失物收费合理不合理
捡到遗失物收费合理不合理

捡到遗失物收费合理不合理

2021-03-03 93
普法内容
捡到遗失物收费是合理的,拾得人有费用偿还请求权、报酬请求权、留置权,但是捡到遗失物的人恶意侵占会使得那两项权利消失。 1、费用偿还请求权,拾得人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可以向领取人主张返还。 2、报酬请求权,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承诺的报酬。 3、留置权。领取人局部支付拾得人、保管部门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或承诺给拾得人的报酬的,拾得人、保管部门可以行使留置权。 4、费用偿还请求权或报酬请求权会因拾得人的恶意侵占遗失物而丧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捡到遗失物属于不当得利吗?
    捡到遗失物属于不当得利吗?

    捡取遗失物卖掉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三个: 1、一方获得利益; 2、他方利益受损; 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获得利益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这样的情况下构成了不当得利,需要返还给失主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021-06-16 40
  • 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合不合理
    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合不合理

    善意取得遗失物是不合理的,遗失物和赃物属于占有脱离物。 无处置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在转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

    2022-04-16 201
  • 捡到别人遗失物品不归还会怎样
    捡到别人遗失物品不归还会怎样

    捡到别人遗失物品不归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归还给失主。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应属不当得利。如果失主要求还而拒还,且数额达到犯罪标准,可以构成侵占罪。

    2020-06-09 201
专业问答更多>>
  • 捡到遗失物不当得利怎么办?

    1、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2、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

    2022-11-08 15,340
  • 该怎么让别人捡到遗失物

    当事人捡到他人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

    2022-07-02 15,340
  • 捡到的遗失物没收有哪些法律效力

    捡钱一般都是属于拾得遗失物的。 法律规定捡到遗失物不能据为己有,拾得的遗失物要归还给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并要妥善保管遗失物,这是法定义务,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物主来承担。

    2022-11-20 15,340
  • 怎么才能查到他人捡到遗失物

    当事人捡到他人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

    2022-07-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物业收装修管理费合法吗 00:52
    物业收装修管理费合法吗

    物业收装修管理费不合法。装修费应当由业主自行解决,或者在物业合同中事先约定,没有约定的物业不能向业主额外加收。如果对小区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一定的装修押金是合理的,这样可以提醒业主按规定装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物业服务合同

    6,333 15,340
  • 捡到东西不还违法吗 01:22
    捡到东西不还违法吗

    捡到东西不还属于违法行为。从民法的角度讲,捡到的遗失物应当返还失主,如果拒不归还,失主有权向法院起诉并要求返还原物;从刑法的角度看,捡到东西不可能构成侵占罪,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法院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9,304 15,340
  • 不合理的罚款如何处理 00:49
    不合理的罚款如何处理

    不合理的罚款,如果对处理有意见,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

    1,617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