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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之债执行应有以下条件: 1、连带之债必须合法存在。 2、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 3、有给付内容进行裁判。 4、连带债务人未抗辩或提出异议。
不可分之债,共同之债,连带之债三者区别主要在于债务是否可分。 (一)划分标准 连带之债是以“债的主体”相互关系对债进行的一种划分,不可分之债是以“债的标的”进行划分的。连带之债和不可分之债是对债进行的不同层面的观察得出的。 (二)形成原因
连带债务特有的成立要件是: 1、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例如,对同一债权人,甲负金钱给付义务,乙负特定物给付义务,丙负劳务给付义务,自不可成立连带债务。 2、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连带债务人每一成员都有向
对于连带之债,如果债务人免除其中一人的债务,对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也应该一并免除,假如事先约定了利率(定期定额还款),则通胀使债务人能用贬值后的货币偿还
权利人免除应当区分债务的免除和责任的免除两种。我们认为这样的区分在现实中是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的。所谓债务的免除,是指不仅在被免除者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上债务被免除,而且在共同侵权人之间的内部关系上也免除负
1、实质性条件。 (1)需要连带债务的存在。 (二)债务人必须履行。 (3)裁判有给付内容。 (4)连带债务人不得为抗辩或异议。 2、程序限制。 (一)申请开始连带债务执行程序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提出申
法律对连带债务的免除规定债权人要是想要将债务人的债务免除的话,也不是不可以的,但此时需要在法律的规定下进行操作,也就是首先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债务免除的规定,此后也会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效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的解除与债的免除,都是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结束的原因。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原因。其中,债的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约定或者法定的方式,解除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这时候,债的解除行为可能是一种双
共同债务与连带债务的主要区别在于,债权人是否可就其中一人或部分人或所有人主张债权。 共同债务一般指的是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措施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拒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