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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自首和坦白

如何区分自首和坦白

2020-01-28 110
普法内容
自首和坦白的区别是: 1、坦白的犯罪人是被动归案,而自首的犯罪人是自动投案; 2、犯罪人交代的是已经被司法机关所发觉、掌握的罪行,而自首的犯罪人交代的罪行无论被发觉与否、无论是否正在被指控均可; 3、自首是法定的从宽量刑情节,坦白是酌定量刑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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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坦白,一般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在自首的基础上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从宽坦白的人员减轻幅度可以一定程度上的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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