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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间可以见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律师受当事人或者亲近属的委托,可以依法到看守所会见。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 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
异地临时羁押最长不超过七个半月。法律规定,被告人在刑事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案件的,可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于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
《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临时寄押这一法律概念。《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查获被通缉、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应当持通缉令或者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异地临时羁押可以律师会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
可以会见。会见权是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至为重要的一项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
可以会见。会见权是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至为重要的一项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
直接涉及到异地羁押的法律,主要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当中。该条要求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后,该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当然,《刑事诉讼法》中未提到“异地”二字,但与羁押相
异地可以办临时身份证。已经申领二代居民身份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来长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或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异地不受理范围:没有申领过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
被拘留后看守所收到律师回见请求后会安排四十八小时内回见。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