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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强制收手机是违法的。 手机是学生的合法动产,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 学校、教师没收学生手机的行为,属于对学生手机的临时占有和管理,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没收。但是如果占为已有且拒不归就是违法行为。
违法的。手机是学生的合法动产,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个人财产。而学校更没有权利去没收,虽然学校是公办学校,但学校也只能是学校,永远都不能成为执法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
学校没有权利没收手机。学生可基于占有权对学校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家长可基于所有权向学校行使所有权返还的权利。法律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肯定是无权没收的。但根据学校的管理制度和维护课堂纪律,采取暂时收取学生的手机,待学生认识错误或者通过与家长沟通后予以发还,也无不妥,学校的正常管理秩序也应得到尊重和遵守。
(一)从法理上看,“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源自古罗马的物权保护之剑,学生的手机是学生或者其家长的合法财产,固然是值得保护的,尤其在我国已经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十多年的今天。在私权方面,“法无禁止则自
拘留手机会被没收。在被拘留期间手机会被收缴,等拘留期满由本人或者家属带回。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分为以下的三种情况: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拘留的时候被拘留人是不可以带手机的,只能够带进生活必需品或者是现金。不能带进拘留室的物
学校没有权查学生的病历。患者的病历,是个人的隐私,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学校和医院的作法,侵犯了隐私权。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隐私权是一种个人利益,自然人死亡后,个人利益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但是对死者生前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对死者的
被传唤了没收手机合法。如果被带到派出所并被没收手机说明是被传唤了,按照法律规定被传唤人员应道法接受人身检查、包括随身携带物品,这些物品不是被没收,只是被暂时扣押,审查、传唤结束按照处理结果,就会发还给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家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