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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2.担任国有
对于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缩短。具体来说,有三种情形: 1、被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按刑法规定,原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在有期徒刑犯减刑时,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可以酌减,但酌减后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1年。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对于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缩短。具体来说,有三种情形:一、被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
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存在刑期起算问题;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附加刑刑期从有期徒刑和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算,如果执行期间被假释的,剥夺政治权利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对于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缩短。具体来说,有三种情形:一、被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
无期徒刑会被剥脱政治权利。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几种权利: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
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犯罪分子,也有可能适用缓刑。因为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如果犯罪分子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且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四个条件,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一般可以分为两种: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