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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是附加刑,与减刑没关系。刑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
罪犯不交罚金不会影响减刑,只要符合减刑的条件就可以减刑。减刑的条件是: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2、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罚金和有期徒刑一样是一种刑罚,必须履行,但不是减刑的条件。减刑是要看在监狱服刑的表现。如果确有经济能力又不履行罚金的,减刑时会从严处理。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
减刑不一定要交罚金。 按照法律规定减刑分为两种,一是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二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首先说的是第一种情形,确有有悔改表现,可以减刑。在实际中如何界定有悔改表现?第一个要件就
减刑不是必须缴纳罚金的。减刑是对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的犯罪分子适用的,其中的限制点在于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减刑不一定要交罚金。 按照法律规定减刑分为两种,一是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二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首先说的是第一种情形,确有有悔改表现,可以减刑。在实际中如何界定有悔改表现?第一个要件就
1、缴纳罚金一般在犯罪分子服刑之前,因此减刑也是要缴纳罚金的。《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判刑后,被告人不主动交罚金,将对其进行强制性追缴。犯罪嫌疑人在服刑这段时间不缴纳罚金,对于减刑和假释都会从严处理,有可能不给减刑或假释。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时间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到时间没有缴纳的,实施强制缴纳。对于没办法全部缴纳罚金的,一发
专业分析详情:对于减刑交罚金这件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说在一些的司法实践中,如果不交罚金的话,会一定的影响判决。而且在判决执行的过程中,对减刑、假释等情况也是有影响的。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也有进行过说明:对于拒绝缴纳罚金的情况,必会在刑期以
是否减刑要看罪犯在监狱中的改造表现,交罚金并不必然导致减刑。因为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罚金属于刑罚,是必须履行的。而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但是,罪犯缴纳罚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