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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所以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所以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承包经营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承包人死亡后,除法律规定可以继续承包的情形外,应当收归集体所有,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法》的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承包人对农地不享有所有权,农地不是承包人的私有财产,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遗产的继承是只能是属于自然人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
案情回顾: 某村胡某与崔某婚后育有一子,儿子小胡婚后育有两个儿子。1972年儿子小胡去世后,两个孙子共同抚养胡某及崔某直至其去世。2005年1月,崔某生前所在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对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确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承包人对农地不享有所有权,农地不是承包人的私有财产,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遗产的继承是只能是属于自然人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
虽然继承法在继承制度中,首先就规定了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但这并不意味着自然人的继承权,能够不受到法律的所有限制。要真正继承到财产,首先要遵守一项基本原则:就是该项财产是自然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在我国,自然人个人的合法财产就包括了,动产以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视情况而定: 在承包期内,一个家庭里有一个或以上的家庭成员死亡,但家庭里还有人在的,这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如果家庭成员已经都不在,全部死亡的,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土地问题。 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村承包土地的收益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可以在家庭成员间继承,但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