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2020-02-07 347
普法内容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为: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基层法院机构的设置
    基层法院机构的设置

    基层法院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技术室、法警大队、财务科、监察室。各级法院是根据行政职能和地域来划分的。

    2020-12-19 295
  • 宝山区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指南
    宝山区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指南

    一是三级医院实现郊区全覆盖。实施“5+3+1”工程,华山医院北院、瑞金医院北院、仁济医院南院、市六医院东院、中山医院青浦分院、奉贤区中心医院、新华医院崇明分院、金山医院等新建、改扩建项目相继投入运营。东方肝胆外科医院迁建嘉定,市第一妇婴保健

    2020-06-20 276
  •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

    感染预防与控制(以下简称感控)是医疗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感控工作对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开展感控工作,提高感控水平,制定感控基本制度。本制度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

    2020-10-01 1,244
专业问答更多>>
  •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一、床:住院床总数100张至499张。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置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感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

    2021-10-26 15,340
  •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一

    医疗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是: 1、有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有合适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2021-11-11 15,340
  •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是怎样的?

    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由于《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是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2021-11-07 15,340
  • 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执行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发行医疗机构工作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指标,作为地方标准,向卫生部申请后实施。民族医院的基本标

    2021-10-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侦支队机构设置 01:21
    刑侦支队机构设置

    刑侦支队机构设置如下: 1、办公室:接报全市重大刑事案件和重要情况;办理通缉通报,部署协查堵截;负责全市刑事犯罪统计、犯罪信息的收集工作;分析刑事犯罪的规范和特点,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工作对策; 2、技术室: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市刑事技术工作,负

    11,310 15,340
  • 什么属于医疗机构执业责任 01:13
    什么属于医疗机构执业责任

    以下属于医疗机构执业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具体数额的确定,患方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确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赔偿结束后不得再反悔; 2、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

    1,647 15,340
  •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01:25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主要分为四个等级,分级标准为: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属于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从而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属于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了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从而导

    6,541 15,340
医疗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