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交罚金是履行判决的内容,也是减刑前必须缴纳的。一般不交纳罚金的申报减刑很难成功。罚金属于刑罚,必须履行。有履行能力不交罚金的,减刑从严把握。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罚金是附加刑,也是刑罚的一部分
(1)犯罪人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罪行,如果供述的是与自己无关的他人的罪行,那是检举而不是自首。 (2)犯罪人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全部罪行,不能有任何隐瞒。全部罪行是指犯罪人的主要犯罪事实,而不是犯罪过程的细节。 (3)犯罪人供述罪行的方式是多种
有期徒刑不包括罚金,有期徒刑是主刑,罚金是一种附加刑。有期徒刑与罚金刑都是刑罚的种类,彼此之间互不交叉、互不包含,但可以一并适用。有期徒刑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刑事案件罚款不交,不能减刑。说明不接受教育改造,不悔改,不符合减刑条件。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和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
刑事案件罚金不交,不能减刑。说明没有接受教育改造、无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的条件。《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
刑事案件罚金不交,不能减刑。说明没有接受教育改造、无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的条件。《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
刑事案件罚金不交,不能减刑。说明没有接受教育改造、无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的条件。《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
判刑后,被告人不主动交罚金,将对其进行强制性追缴。犯罪嫌疑人在服刑这段时间不缴纳罚金,对于减刑和假释都会从严处理,有可能不给减刑或假释。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时间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到时间没有缴纳的,实施强制缴纳。对于没办法全部缴纳罚金的,一发
毒贩缴纳罚金能减刑,因为交纳罚金是为了惩罚犯罪分子的,是判决内容的一部分,如果毒贩积极缴纳罚金,可以认为有认罪悔罪的表现,所以在减刑的时候是会从宽处理。 法律规定: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财产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以
不同性质的刑事案件,达到立案的金额标准是不同的。因此,要根据刑事案件来判断。如诈骗罪的案件,诈骗公私财物金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构成“数额较大”;金额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金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