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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犯罪事件有哪些

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犯罪事件有哪些

2020-06-27 50
普法内容
构成采集血液事故罪的要件是: 1、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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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2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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